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校园广播设备管理制度
时间:2020-08-09 浏览:2206

1、学校广播设备由电教人员统一管理,领导主管。

2、凡上级调拨或自购的广播设备必须按规定要求登记造册,一式二份电教室总务处各一份,并统一存放到电教室。


3、所有设备由电教室保管,广播设备要分类依次收藏,同一类设备统一编目放在固定位置上,不可乱堆乱放,做到存放有条理,重要设备器材由专人负责使用,其他人员不得随便使用,特殊情况确需使用的,须经主管领导和专管人员同意。


4、器材室的卫生要保持干净,防尘、防盗、防虫蛀、防潮、防暴晒、防雨等;带内电源的设备(特别是电源为非防漏普通电池)长期不用时,应取下电池,以免损坏器材;电视机、录音机应定期通电驱潮;贵重器材存放,节假日加封,并设专人值班。

5、严格借用手续:

1)凡需借用电器物品者,必须持有主管领导的批示,方可借用。

2)所借物品要妥善保管,不得无故损坏,如有丢失或损坏者,必须照价赔偿或加倍赔偿。

3)借物人员不得把自己所借物品转借他人或挪做它用,用完后即刻归还,不得拖欠。

4)需要借用广播设备的,必须在一周前填写借用通知单,送交电教管理员准备。

5)借物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规定要求执行,违背者严肃处理。

6)每学期要清帐物一次,及时做好增减变更手续,做到帐帐相符,帐物相符。

7)投影仪、录音机等每学期查一次,坏的要及时修。

6、电教设备借用期间,必须合理使用,妥善保管;如有遗失或损坏(正常使用

的磨损除外)照价赔偿,并给予必要的批评教育。

7、电教仪器投影仪、银幕、收录机、电视机固定到班,由班主任及班电教员负责管理,期初由电教管理员与班主任一起查验,确认完好无损后使用,期末一起检查,投影仪、收录机收回统一保管,如有损坏及时修理。

8、贵重的电教仪器,如电视机、录像机等,由总务处及校电教员双重专人负责保管,并做好有关维护保养工作。


9、投影仪、银幕和收录机的清理由班电教员负责,维修等工作由校电教管理员负责。


10、音像教材、幻灯片、磁带、录像带统一由音像资料室集中保管,教师使用时向资料室借用,并办理书面借用手续,用后及时归还。

11、教师在教育教学中使用电教媒体,就及时填写使用登记表。

12、定期对器材进行检查、清理、保养、延长使用寿命。

13、全体老师要主动大胆使用电教器材,虚心学习有关知识,争取能正确、熟练操作电教器材。

14、及时填写电教媒体使用记录表,并检查整理器材,确保器材完好无损,及时归还软件。

15、每学期应对电教器材、音像资料进行一次清理、整理及维修。

16、电教器材的报损由总务处与电教室一起提出申请,报校长室审批。

17、电教管理人员如有变动,应办理交接手续,移交时应有校领导在场,需逐项移交,并做到帐物相符,如有不符,应由前任管理员说明情况,进行登记,由三方签字后移交手续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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